292015Dic

中国企业西班牙投资实例操作盘点及法律经验

2015年前3季度根据中国商务部发布的数据,我国对外投资合作继续呈现较快发展。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873亿美元,同比增长16.5%;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1376亿美元,同比增长26.5%,完成营业额1008亿美元,同比增长9.2%,近八成企业能维持海外投资的持平和盈利。 西班牙中国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季奕鸿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分析了在其十六年执业过程中看到的中方企业在¨走出来¨的过程中面临的挑战以及应该注意的问题。季律师认为,目前就海外投资而言,出现了很多问题,其中中国投资方海外操作经验不足是很大一方面,这个主要体现在商业经营的文化不够成熟,包括境外项目运作经验、投资理念、策略和方式等。 例如,在法律问题上,有些投资者会出于降低成本考虑,先期对项目和当地具体情况未做全面的了解,签署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才寻求法律援助,这样的情况下解决问题就比较困难。 另一方面,有些投资方在决策时,按照以往在国内的经验,过多的投入精力与当地政府建立关系和单纯相信合同书面表述。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有一些合同表述与当地相关法律不符,成为无效条款,其效力就很难保证。而在一些西方国家,政治变动比较频繁,与政府或政党人员的关系,又是因为选举换届等因素而不可靠,甚至有时成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 此外,就是海外投资先期行政审批。在投资交易结构日趋复杂的前提下,最终形成的投资方案可能与最初的计划有很大变动,又需要重新审批,有时候会错过投资时机。以企业并购为例,目前在欧洲的一些企业开放并购是由于缺乏流动资金,或者遭遇债务纠纷,其企业本身的远景看好,这种情况下就是“解燃眉之急”,投资窗口稍纵即逝。 针对这些问题,季律师提出了以下法律建议: 1,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中应持谨慎的态度,最好从自身相对了解的行业或企业入手,不要盲目试水陌生领域。在投资前,应详细调查了解当地的政治法律环境,具体研究每个地区的地方政策和可变因素。例如在西班牙,除中央政府的各项法规之外,各自治区还有各自不同的具体规定。 2,在投资中应当要求律师提前介入,对投资行为的前期谈判、签署合同、监督执行等各环节进行法律覆盖,先期避免可能发生的纠纷和问题,未雨绸缪比亡羊补牢的效果要好得多。 案例: 某浙江企业来西班牙投资时双方所谓的合作协议已经私下签订完毕,中方负责人对合作信心满满 – “我们是合作了快十年的老朋友, 没问题的”。后经过了解,发现中方只是对西班牙企业的产品和销售情况比较了解,但是对其企业的财务和债务状况一无所知。在律师的多方调解下,西班牙企业最终同意合作协议暂停执行,由律师介入进行尽职调查。根据尽职报告收集到的可靠数据显示,近三年来该西班牙企业因销售下滑,在西班牙银行和政府公共机构等有共计五百六十多万欧元的欠款和债务,并且已经进入相关部门的强制执行阶段。在三个月之内,协议中本来用于出售给中方的估价为八百九十万欧元的厂房、模具和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将被依法拍卖。因此律师认为,西班牙方未来无法履行协议的风险极大,建议立即中止合作。 收购方企业先期以较少的投资对被收购企业进行专业地调查,为日后企业避免了近千万欧元的损失。再者由合作双方私下签字盖章的合作协议,不管是否在双方的当事国进行了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中方企业不能抱着私下里随便签订的合作协议不算数,以后公证书可以推翻再来的侥幸心理,在先期谈判前就应该按法律办事,将双方合作引上正轨。 3,不要片面相信合作方或投资对象提供的资料,应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包括资产尽职调查等相关审核,以保证切实了解到相关法人是否有其他司法纠纷或债务问题。 案例: 江苏某民营企业欲在西班牙成立合资公司,根据合同,西班牙某配件生产企业以无形资产出资三百七十五万欧元,中方现金出资三百八十万欧元共同在西成立新企业,中方对新企业进行控股。律师在签约前对西班牙方进行的常规尽职调查中发现,该企业进行出资的无形资产的一大部分由其多年的老客户群构成。实际上在多年经济危机的洗刷下,对方一些所谓的老客户已经破产,或者濒临破产订单量大大缩水。因此该企业的一大部分无形资产已不具备转移入股到合资的新企业的条件。 经过对该企业无形资产的重新估价最终确定其出资额度为二百四十五万欧元,如此以来,中方的出资额度一举下降到了二百五十万欧元。另外律师还追查到,该西班牙企业的法人代表因投资房地产失败,自身举债近百万欧元,已被对方起诉。因此律师以西班牙行政法规定:个人的债务责任也可波及其担任法人代表的企业的相关规定坚决地否定了中方原计划继续聘请该西班牙人担任新合资企业法人代表的提议,避免了新企业未来因此可能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 4,应当进一步推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将行政审批简化为行政通知,以使企业在海外投资中能够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商业效率,更好地把握时机。 案例:某中方企业数年前在西班牙成立中西合资太阳能公司,占有该公司35%的股份。现该太阳能公司发展良好,该中方企业在国内资金也充足,因此决定对该合资公司追加投资一百三十万欧元以获得公司51%的股份来对公司进行控股。该中方企业向所在省份的发改委提出了要向海外追加投资一百三十万欧元的申请,审批手续需要三至六个月完成。在发改委对该中方企业申请的审批过程中,一家得到消息的捷克企业迅速出击,一举出资收购该太阳能公司的全部剩余股份,导致中方企业计划破产。在该过程中,因为捷克企业注资的行为无需得到当地政府的任何批文,而中方企业却奈何发改委批文没有下发,有钱难出国门,只能为他人做嫁衣。 西班牙中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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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15Dic

西班牙欧华报:“为什么被骗的是我?” 中国移民在西被坑经历深度反思与法律建议

信息来源:西班牙欧华报 2015-12-04 西班牙华文媒体《欧华报》在11月27日头条刊登了“为什么骗我的是同胞?!“中国移民讲述在西投资买房被坑经历”一文,文中浙江移民在西班牙的曲折经历在西班牙移民圈引起了广大移民的共鸣。 作为西班牙最有名望的刑诉华人律师,季奕鸿律师在近两年来接到了投资移民的维权咨询多达一百多个,立案五起。在网络上,网民们自发组建了分享西班牙移民陷阱的小组,注册用户达到五百多人。纵观西班牙掀起移民热潮的这三年,多数移民顺利获签的喜悦背后也夹杂着少数移民被“坑”被“骗”史。“究竟是谁在骗我?我又是怎么被骗的?”季律师分享中国移民在西班牙维权的几个典型的案例,希望引发大家的深思和警示。 案例一“买房产送移民”,开发商提高房价,移民损失20万欧元。 北京的董先生为了避免移民中介的猫腻,选择直接与西班牙的地产商签约购房。开发商贴心的为董先生安排了华人员工吴女士全程为其办理手续。考察了几套房产后,董先生看中了一套售价为六十五万六千欧元的联排别墅,该地产商热情地提出为了方便董先生这样的VIP客户,购房后公司有专门的律师免费负责董先生的投资移民服务。豪爽的董先生觉得该地产公司的服务非常“实在”,于是签约购买了看中的别墅,该开发商也履行承诺为董先生一家办理好了投资移民手续。 董先生全家来到西班牙定居后,因一次偶然的机会与住在同一小区的邻居用英语闲聊了起来。交谈中,董先生发现该邻居与自己几乎同期购买的同类别墅价格则比自己的低了至少二十万欧元。怀疑自己被开发商坑了以后,董先生找到季律师进行咨询。季律师表示:西班牙为自由市场经济国家,地产开发商有权对开发的房产自由定价。董先生签订了正式合同,表示同意房屋价格,并自愿付清了全款。此交易程序已经完成,合同也真实有效, 并不符合西班牙刑法第248条关于构成诈骗的规定。因此董先生事后想以对方诈骗为由讨回二十万欧元的请求在法律上并不能得到支持。董先生只好再三表示“自己吃了哑巴亏,二十万欧元买个教训”。 案例二 中介故意隐瞒信息,付不出房款客户买别墅定金被吞。 河南的郑女士签约了国内的移民中介办理“一条龙”移民西班牙巴塞罗那。 来到巴塞罗那后,郑女士看中高档别墅一套。该中介和其西班牙合作律师利用郑女士缺乏对国际汇款手续的了解,又急着移民的心理,让郑女士根据“西班牙这边的规矩”签订了承诺三十天内付清全部房款的合同。 郑女士回国后,支付了10%共计六万两千欧元的定金给房东。此时郑女士因为不了解大额国际汇款程序,也没有提前准备相关文件,中介和西班牙律师则借故拖延隐瞒相关信息。合同过期前一个星期,郑女士才被告知,进行大额汇款需要向银行提交收入证明,虽然最后一个星期郑女士放下了公司的生意,四处奔波准备文件,但因为相关的认证手续无法在几天之内办好,最终郑女士还是无法将房款在规定的时间内汇出。根据合同的规定,六万两千欧元的定金尽数被房东吃掉。郑女士找到中介理论,中介则声称,是郑女士自己没有能力备齐汇款文件,郑女士的损失与他们没有任何关系。目前郑女士已根据季律师建议,在国内向其移民中介提起民事诉讼。 案例三:贪便宜选择廉价移民服务,材料被扣,财产安全留隐患。 音乐老师胡老师退休后决定和老伴儿办理非营利移民西班牙,安享晚年。 在马德里某华人聚集区看房时,胡老师认识了某华人中介。该中介声称,可包办非营利移民的整套手续,收费仅千余欧元。胡老师交了定金后,该中介陪同胡老师老俩口办理了申请外国人身份证号码、银行开户和授权等手续。 胡老师回国后,在移民群里了解到,几名通过该中介办理移民的家庭怀疑当时通过该中介购买的房产有水分,因为害怕受骗,胡老师就和该公司商量说自己暂时不打算移民了。得知胡老师想要中断服务的想法,该中介马上声称,材料均为他们代办,如果胡老师不继续办理移民,则无权要求返还之前来西班牙办理的材料。 这样以来,胡老师的移民计划受到了影响:一来需要再次来西班牙重新办理各项手续;二来胡老师的银行授权书和汇款文件也被该中介扣住,胡老师担心自己未来在西班牙投资的安全性会有隐患。 接到胡老师的求助电话后,我所决定帮助胡老师办理取消银行授权。但是在与胡老师沟通后了解到,胡老师只知道中介要求自己授权给了一个西班牙人来管理自己的账户,因两人无法沟通,胡老师连此外籍人士名字如何拼写都不清楚,更不用说对方的身份信息。这样就给取消授权造成了困难。事后,经过多方努力调出了被授权人的信息,该事情才得到圆满的解决。 案例四:咨询公司勾结房东,劝说客户签下“阴阳公证书”,魏先生七万欧元蒸发。 上海某公司高管魏先生通过一家中西合资的咨询公司相中了西班牙某海边城市的度假别墅一套,总价二十七万九千欧元。该西班牙公司告诉魏先生,如果公证书价格可以写低一些,那么房东可以少交点税,这样也可给魏先生适当优惠房价。魏先生听取了该咨询公司的劝告,授权该公司私下向房东支付七万欧元,并做了“阴阳公证书”,将公证书上的价格由二十七万九千欧元写成二十万九千欧元。 魏先生来西班牙后,因为该咨询公司无法提供私下交易的七万欧元的任何凭据而对此七万欧元的去向产生了怀疑。魏先生向该咨询公司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后,对方先是告诉魏先生“不要没事找事儿”,魏先生进一步理论后,还遭到了这家公司的人身威胁。 幸运的是,魏先生支付的房款全部是经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给该咨询公司,并且魏先生也保存了该公司对其威胁的证据。目前季律师已受理魏先生的请求,以诈骗罪、伪造文件以及威胁罪对该咨询公司依法进行起诉。 在西班牙中国律师事务所多次移民维权的案例中,我们不难看出,不少移民之所以吃亏上当,付出了时间和金钱的教训,不仅仅是“同胞骗同胞”或是“外国友人骗中国人”这么简单。要知道,因为中国客人在心理上或语言上的特殊性,西班牙的房产商或者公司往往聘请中国员工担任销售顾问,一些华人中介卖来卖去,卖的还是西班牙开发商或西班牙房东的房子。在这一事件上,很难说欺骗某些移民的究竟是在一线从事销售的华人同胞还是站在后台的西班牙开发商,只能说移民房产销售的巨大利益将不同的各方联合在了一起,共同将黑手伸向了中国的移民们。 从法律角度出发, 季律师提醒广大移民不妨进一步思考 “为什么被骗的是我?”许多移民被骗的根源,往往是自己在处理移民事务上的决定失误。在买房和移民事务上,有人轻率地选择“一条龙”的包办服务,购买中介安排的房产,跳进了移民中介和开发商勾结抬高房价的陷阱;有人青睐房产商打出的“廉价移民”、“买房送律师服务”等,在没有自己独立的律师的监督下被“安排”买了房。中国有句古语“羊毛出在羊身上”,如果仅仅为了节省几千元的移民费用而支付了数十万元的“灰色房价”,这样占的便宜是真便宜吗?究竟是谁给了别人一次骗自己的机会? 在此,季奕鸿律师再次提醒大家,想要买到干净的房产,安全地移民西班牙,最简单有效的途径就是将购房和律师移民服务分开,自己聘请律师监督中介和房产服务。例如:自己寻找或参与寻找房源,掌握选房的主动权;聘请独立的第三方律师对中介或者地产商提供的房产做法律调查后再决定是否买房,对整个买房的过程进行法律监督,对天价“房价陷阱”说“NO!”。同时,还应认准办理购房和移民的律师事务所的正规资质,移民前先请专业律师对自己的移民资质做评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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